《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条例》它是为了配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而生的一部行政法规, 这部法律是在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
它是由国务院颁布的, 做的事情是把法律里头规定的那些保护制度, 变成了可以拿去执行、也可以用来追究责任的具体操作标准。这些内容覆盖了六个大的方面, 这六大保护维度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 还有司法保护。
六大保护体系与核心条款
一、家庭保护
监护人需要去承担抚养的职责, 还要去做教育的工作, 同时也要把保护的义务给履行到位, 绝对不可以用体罚这种方式, 也不能进行辱骂, 不可以动手殴打, 更严禁使用冷暴力行为。
如果存在虐待, 遗弃, 性侵害这样一些行为的话, 那么法院是可以依据法律去撤销这个人的监护人资格的。
如果监护人把自己的孩子托付给其他人去照顾的话, 那这个监护人就一定得跟那个被委托的人还有被照顾的小孩保持联系, 并且每个季度最少都要去探视或者打一回电话联络一次。
二、学校保护
学校必须建立防控学生欺凌的机制, 要制定出防治欺凌的工作制度, 还需要确定处置流程, 并且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筛查。
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到不法侵害, 或者疑似遭到了不法侵害的情况, 学校必须马上向机关报案, 并且还要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
三、网络保护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把未成年人模式设置出来, 要把使用时长限制好, 要把那些不适宜的内容推送行为给禁止掉。
直播平台是不可以为那些还没有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去提供直播服务的, 对于那些年龄已经满十六周岁了的人, 他们是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才能进行操作的。
网络游戏方面必须要落实防沉迷这个系统,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 只有在周五、周六、周日这些日子, 再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候, 才能在每天晚上的20点到21点这段时间进行游玩。
四、政府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 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 这个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负责统筹协调相关的各项保护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那些监护人没有或者没能力进行监护的未成年孩子, 承担起暂时保护和长期照顾的责任。
五、司法保护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 我们实行了“一站式”的取证工作。这种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避免因为要反复询问而造成的二次伤害。
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 司法机关方面应该在正式受理之后, 在七天的时间段之内, 把立案审查这一工作给完成掉。
六、社会保护
当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前来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 相关工作人员是需要去询问这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留下的联系方式的, 同时还得按规定向当地机关进行报告。
不准给年纪不到规定的未成年人卖烟或者酒, 也不准卖;另外, 在那些未成年人经常去玩耍的地方, 也绝对不能设立用来卖的柜台或者是点位。
关键执行要点
所谓强制报告制度, 就是当学校、医院、村(居)委会这些单位发现有个小孩子受到了伤害, 或者只是看上去像是受了伤害的时候, 这些单位必须马上把这件事告诉部门, 或者是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是因为没有报告这件小事, 最后导致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出现, 那么相关责任方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处理那些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提供个人信息的这个情况下面, 必须得先取得他们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同时也规定不能够去收集那些和具体目的完全就没有关联的个人信息。
违法成本是指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 那么由网信部门、教育部门和部门等相关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一旦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 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疑问
大家可能会问, 当未成年孩子在深夜时间段跑到外面去待着的时候, 做爸爸妈妈的家长到底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监护人没有把监护的职责做到位, 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了损害, 那么监护人就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 如果情节严重的, 还可以把他的监护资格给撤销了。
这个问题是要请学校方面讲明白, 到底是用什么标准来把学生之间的打架欺负和同学们平时开玩笑打闹这两件事情区分开的。
欺凌这一行为, 必须得要体现出一种主观上的故意, 又或者是一种反复出现的状况, 亦或是造成了明显的身心方面的伤害;像那些只是偶尔发生一次的、或者是双方都自愿的肢体接触, 一般来说, 是不被认定为欺凌这种行为的;学校方面呢, 应该去依据他们自己制定的那个防治制度, 去开展调查工作, 去作出认定,并且要把相关的情况记录在案。
以上内容构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条例》中的核心框架部分, 这里建议家长以及学校的工作人员去对照着原文的全文内容进行学习, 以此来确保能够知晓法律并遵守法律。
